又有以行善為人天乘,而輕之者|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:三歲小兒亦說得;八十老翁行不得|若是圓人,法法皆圓:人天乘即是一佛乘,又何能輕之耶?|心穢則土穢;心惡則趣惡:一一無非自心所現也|淨空老法師
◈人天乘即是一佛乘,何能輕之耶?
◇又有以行善為人天乘,而輕之者
◇認為念佛求生淨土不必行善
◇上品十善,生天;中品十善,人道;下品十善,修羅
◇唐鳥窠禪師以吹布毛示弟子會通,弟子悟入;以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示白居易
◇白云:此二句三歲小兒亦說得。鳥窠曰:八十老翁行不得
◇以此二句為淺、吹布毛為深者,白居易也;以此二句與吹布毛平等無二者,鳥窠禪師也:一迷一悟,何啻天淵
◇若是圓人,法法皆圓,人天乘即是一佛乘。又何能輕之耶?
◇淨宗之妙,在於照真達俗。若廣行眾善,則造福於當前之社會,且成為淨業之助行。復深信願,持佛名號,則自他兼利,常樂無極
「又有以行善為人天乘,而輕之者。」認為念佛求生淨土不必行善,十善業道是天道的,上品十善生天;中品十善,人道;下品十善,修羅。修羅的福報很大,為什麼把他貶到第三?因為修羅死了以後多半都墮三途,他不行善,喜歡鬥爭、喜歡作惡。這些業因果報我們都要知道,才不至於走錯路。下面念老舉個例子,「唐鳥窠禪師以吹布毛示弟子會通,弟子悟入」。「以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示白居易」,白居易說,「此二句三歲小兒亦說得」。鳥窠說:「八十老翁行不得。」這就是,以此二句為淺,以吹布毛為深,這是白居易,唐朝大文學家;跟吹布毛平等無二,是鳥窠禪師。「一迷一悟,何啻天淵。若是圓人,法法皆圓。」這句話好!圓教的人,學人,他樣樣都圓。「人天乘即是一佛乘。又何能輕之耶?淨宗之妙,在於照真達俗。若廣行眾善,則造福於當前之社會,且成為淨業之助行。復深信願,持佛名號,則自他兼利,常樂無極。」這個幾句話也說得非常好。
◈心穢則土穢;心惡則趣惡
◇此品廣明濁世惡苦:雖只廣陳事相;實則圓顯一心
◇心穢則土穢;心惡則趣惡:一一無非自心所現也
◈詳明兩土淨穢,令知欣厭
◇經中詳明兩土淨穢,令知欣厭
◇經文把極樂跟地球,做一個對照來看
◇你真看明白了,你就會一心嚮往極樂,一念想離開這個世界,不想在這多住
後面還有一段,我們還有點時間,把它念下去。「又此品廣明濁世惡苦。雖只廣陳事相,實則圓顯一心。心穢則土穢,心惡則趣惡,一一無非自心所現也。經中詳明兩土淨穢,令知欣厭。」這品經確實好,經文把極樂世界跟我們現前的地球,做一個很好的比喻,對照來看。你真看清楚、看明白了,你就會一心嚮往極樂世界,一念想離開這個世界,不想在這兒多住,功德利益在此地。
◈厭穢須捨至究竟;欣淨須取至究竟
◇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;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
◇厭穢須捨至究竟,方無可捨;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
◇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亦非異轍
◈全事即理: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
◇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即是執理廢事;既廢於事,理亦不圓
◇若達全事即理,則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
◇《要解》之說,事理圓融,妙契中道
◇經教幫助我們斷疑生信、堅定求願往生,這個堅固的信心就幫助我們往生極樂
「《彌陀要解》云: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;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。厭穢須捨至究竟,方無可捨;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。妙宗鈔云:取捨若極,與不取捨亦非異轍。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即是執理廢事;既廢於事,理亦不圓。若達全事即理,則取亦即理,捨亦即理。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。」蕅益大師《要解》這一段說得好,「事理圓融,妙契中道」。這個註解所引的,我們多念幾遍就明白了。所以,經教幫助我們斷疑生信,幫助我們堅定求願往生,這個心堅固,這個堅固的信心就幫助我們往生極樂世界。
淨土大經科註(第四回) 第四二三集 https://ft.hwadzan.tw/dv.php?sn=02-041-0423
又有以行善為人天乘,而輕之者。
唐鳥窠禪師
以吹布毛示弟子會通,弟子悟入。
以「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」示白居易。
白云:「
此二句三歲小兒亦說得。」
鳥窠曰:「
八十老翁行不得。」
以此二句為淺、吹布毛為深者,白居易也。
以此二句與吹布毛平等無二者,鳥窠禪師也。
一迷一悟,何啻天淵。
若是圓人,法法皆圓。
人天乘即是一佛乘。又何能輕之耶?
淨宗之妙,在於照真達俗。
若廣行眾善,則造福於當前之社會,且成為淨業之助行。
復深信願,持佛名號,則自他兼利,常樂無極。
又此品廣明濁世惡苦。
雖只廣陳事相,
實則圓顯一心。
心穢則土穢,
心惡則趣惡,一一無非自心所現也。
經中詳明兩土淨穢,令知欣厭。
《彌陀要解》云:「
娑婆即自心所感之穢,而自心穢,理應厭離;
極樂即自心所感之淨,而自心淨,理應欣求。
厭穢須捨至究竟,方無可捨;
欣淨須取至究竟,方無可取。
妙宗鈔云:「
取捨若極,
與不取捨亦非異轍。」
設不從事取捨,但尚不取不捨,
即是執理廢事;
既廢於事,
理亦不圓。
若達
全事即理,
則
取亦即理,
捨亦即理。
一取一捨,無非法界。」
《要解》之說,事理圓融,妙契中道。
◎ 濁世惡苦第三十五